聚胶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2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5日通知的时限要求,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以现场、通讯方式告知全体董事,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全体董事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曙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推进公司长远、稳定、持续的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4.19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全体董事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进行了逐一审议。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