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日达: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1-23  鸿日达(30128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285 证券简称:鸿日达 公告编号:2024-003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日达”或“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等相关公告。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月22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15,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6%,最高成交价为15.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4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793,97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