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源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与通威太阳能(成都)有限公司签订大宗高纯度管道氮气制备综合运维服务日常经营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1286 证券简称:侨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3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通威太阳能(成都)有限公司签订大宗高纯度管道氮气制备综合运维服务日常经营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造成的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协议的签署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协议对方通威太阳能(成都)有限公司系公司现有客户,本协议将扩大双方合作范围和业务规模。若协议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收入确认情况将根据协议履行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确认,请以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准。
一、 合同签署概况
2023年11月6日,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侨源气体(眉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眉山侨源”)与通威太阳能(成都)有限公司在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签署了《管道气体制备综合运维服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金额约人民币3.75亿元(含税),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本协议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公司已经依据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也无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二、 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通威太阳能(成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涛注册资本:16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1年4月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25722584966注册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六期内经营范围: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安装;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商务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硅片制造;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制造;太阳能热管、太阳能热水器及太阳能光热应用产品制造。(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通威太阳能(成都)有限公司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上述所涉及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通威太阳能(成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行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通威太阳能(成都)有限公司
乙方:侨源气体(眉山)有限公司
1、合作需求:
甲方拟在成都市双流五期项目规划约25GW晶体太阳能电池片生产厂投资建设,项目名称: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智能工厂项目(以下简称“成都五期”,若后续规划明确,双方可再商谈合作事宜);甲方将成都五期项目规划25GW电池片生产所需的氮气制备综合运维服务业务交由乙方全部负责,做到专业的人、专业的企业负责专业的事务。乙方承诺将按照甲方成都双流项目的投资规划进行供气设施的建设及气体的制备综合运维服务,保证满足甲方的氮气需要;甲方保证,乙方在满足甲方所有氮气需求并按照约定履行协议的前提下,不再向第三方购买氮气或液氮且不自行建设供气设施,乙方也不得向第三方出售氮气或液氮。
另,基于双方合作关系,若乙方满足甲方采购高纯液氧的商务条件,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向乙方采购氧气产品,在与同等市场条件相比最优的情况下甲方可优先考虑乙方,但无论甲方是否选择由乙方供应高纯液氧,乙方都需为其无条件免费提供储存服务和维护服务。
2、协议金额:
根据协议约定初步测算,综合运维服务期间协议金额约人民币3.75亿元(含税),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3、协议生效及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供气之日起第一阶段合同五年。协议期限届满前3个月内,双方提前就协议续签进行磋商,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基础上:
(1)乙方未超过协议2.5条约定标准涨价;(2)乙方不存在任何影响甲方生产/用气的违约行为;(3)未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势变更或不可抗力的情形。
4、其他:协议对综合运维服务所提供的气体纯度、压力及各参数指标、保供气量、价格、结算与付款方式、乙方综合运维服务供气交接和计量、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进行了明确约定。
5、违约责任:若甲方出现协议违约行为,乙方按协议约定可分情形采取收取违约金、停止供气、要求甲方赔偿损失等措施;若乙方出现协议违约行为,甲方按协议约定可分情形采取自行外购气体并要求乙方承担损失、拒绝支付有质量问题部分的气体费用、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等措施。
四、 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协议对方通威太阳能(成都)有限公司系公司现有客户,本协议将扩大双方合作范围和业务规模。若协议能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收入确认情况将根据协议履行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确认,相关财务数据的确认以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准。
2、本协议的签订有助于公司扩大气体销售规模,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3、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4、公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人力、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
五、风险提示
由于本协议履行期较长,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该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具有一定的不确定因素,进而对公司当期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管道气体制备综合运维服务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