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源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86 证券简称:侨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59元/股(含)。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369.55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2%;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246.37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2%。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8日、2024年3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及《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40.59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40.54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26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截至2024年9月13日,公司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4年3月7日,公司首次实施了本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在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6、2024-011、2024-029、2024-030、2024-038、2024-039、2024-048)。
截至2024年9月13日,在本次回购中,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593,60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982%,最高成交价为33.0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6.4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4,997,917.02元(不含交易费用)。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本次回购使用资金已达到最低限额10,000万元,公司管理层已于近日同意回购方案实施完成。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的回购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比例、使用资金总额等符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10,000万元(含)的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15,000万元(含)的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本次回购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八条之规定,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经公司自查,2024年8月,公司于收盘集合竞价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股份500股。该误操作系回购工作人员经验不足所致,上述误操作行为未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进行回购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回购股份操纵公司股价或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回购的其他事项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加强对回购股份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后续回购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此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本次回购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在本次回购中,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593,606股,根据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如果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予以锁定,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本次回购完成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回购完成后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360,375,000 | 90.07% | 3,593,606 | 363,968,606 | 90.97%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9,725,000 | 9.93% | -3,593,606 | 36,131,394 | 9.03% |
三、总股本 | 400,100,000 | 100.00% | 0 | 400,100,000 | 100.00% |
注: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均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均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实施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