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源股份: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286证券简称:侨源股份公告编号:2026-034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6月11日。?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3名,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3.3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0082%。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侨源股份”)于2026年
月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已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了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事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了相关公告。
(二)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2月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同时,公司于2025年2月7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5年2月13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同意以2025年2月27日为授予日,授予229名激励对象73.97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6.60万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67.37万股,授予价格为17.64元/股。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五)2026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及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对拟解除限售/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2026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所涉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万股。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五章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解除限售比例及安排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20%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5年4月3日,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6年4月2日届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2026年4月3日至2027年4月2日。
(三)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现就解除限售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 序号 | 解除限售条件 | 达成情况 |
| 序号 | 解除限售条件 | 达成情况 | ||||
| 1 |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 ||||
| 2 |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 ||||
| 3 | 注:实际达到的净利润为A,则2025-2027年度对应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M;考核期内,上述“净利润”指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年度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剔除当期正在实施的公司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650222815亿元,超过了目标值2.3亿元。即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 ||||
| 序号 | 解除限售条件 | 达成情况 | ||||||
| 4 |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M)×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N)。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因业绩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由公司回购注销。 | 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全部3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都为优秀,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关于本次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无差异。
四、本次解除限售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6月11日。
(二)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人。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3.3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082%。
(四)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剩余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 |
| 1 | 李国平 | 董事、总经理 | 2 | 1 | 1 | 50% |
| 2 | 童瑶 |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3 | 1.5 | 1.5 | 50% |
| 3 | 李宏 | 董事、副总经理 | 1.6 | 0.8 | 0.8 | 50% |
| 合计(3人) | 6.6 | 3.3 | 3.3 | 50% |
注:1.上表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部分锁定,并遵守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实为准。
五、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变动情况表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增减变动(股)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238,820,602 | 59.69% | -8,250 | 238,812,352 | 59.69% |
| 高管锁定股 | 238,754,602 | 59.67% | 24,750 | 238,779,352 | 59.68% |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66,000 | 0.02% | -33,000 | 33,000 | 0.01%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61,279,398 | 40.31% | 8,250 | 161,287,648 | 40.31% |
| 三、总股本 | 400,100,000 | 100.00% | 0 | 400,100,000 | 100.00% |
注:1.本次变动前股份为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截至2026年6月2日股本结构表所得;
2.上述股本结构不包括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将归属的318,990股股份的影响;
3.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