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研环境:公司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288 证券简称:清研环境 公告编号:2023-045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
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包括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12,876,1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2%)和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2,195,1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合计15,071,3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95%,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4户;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
一、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概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383号)同意,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清研环境”)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为2,701.00万股,并于2022年4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81,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08,010,000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23,516,0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7%;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84,493,9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23%。
2022年10月2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份1,298,731股上市流通,占公司总股本的1.2%,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5,137户,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
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9)。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包括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12,876,1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2%)和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2,195,1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股份数量合计15,071,348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3.95%,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本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4名,分别为: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类型 |
1 | 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 | 深圳清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3 | 中信建投证券-杭州银行-中信建投清研环境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 |
4 | 中信建投证券-杭州银行-中信建投清研环境2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如下:
(一)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清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企业承诺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承诺不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二)中信建投证券-杭州银行-中信建投清研环境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建投证券-杭州银行-中信建投清研环境2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在限售期内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亦不存在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4户。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5,071,348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3.95%。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 股份类型 |
1 | 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6,776,930 | 6,776,93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 | 深圳清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6,099,238 | 6,099,238 | |
3 | 中信建投证券-杭州银行-中信建投清研环境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935,463 | 935,463 |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 |
4 | 中信建投证券-杭州银行-中信建投清研环境2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259,717 | 1,259,717 | |
合计 | 15,071,348 | 15,071,348 | - |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
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5、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股东减持行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份性质 | 本次解除限售前 | 本次变动股数(股) | 本次解除销售后 | ||
数量(股) | 占比(%) | 数量(股) | 占比(%)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83,195,180 | 77.03 | -15,071,348 | 68,123,832 | 63.07 |
高管锁定股 | 0 | 0.00 | 0 | 0 | 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81,000,000 | 74.99 | -12,876,168 | 68,123,832 | 63.07 |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 2,195,180 | 2.03 | -2,195,180 | 0 | 0.00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4,814,820 | 22.97 | 15,071,348 | 39,886,168 | 36.93 |
三、总股本 | 108,010,000 | 100.00 | 0 | 108,010,000 | 100.00 |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本保荐机构对清研环境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