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研环境: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清研环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清研环境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议时关联董事汪姜维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深圳市力合教育有限公司、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及深圳市力合云记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296.00万元。公司2022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15.76万元。
(二)本次增加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议时关联董事王小沁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
《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业务需求,2023年度公司预计新增与关联方江西银龙水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该项交易系江西银龙水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为万年县污水处理厂三期2万吨/日扩建工程项目采购公司的RPIR工艺包产品,预计采购金额为792.04万元(含税合同金额为895.00万元)。公司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15.76万元。
(三)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3年度,预计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关联交 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 2023年度原预计金额 | 增加预计金额 | 2023年度增加后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2022年度发生金额 |
1 |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服务 | 深圳市力合教育有限公司 | 培训费 | 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 20.00 | - | 20.00 | - | 4.65 |
2 |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服务 |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 技术研发 | 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 155.00 | - | 155.00 | 51.89 | 45.00 |
3 |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服务 |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 关联租赁 | 协商定价 | 120.00 | - | 120.00 | 42.46 | 66.11 |
4 | 向关联方 采购产品 | 深圳市力合云记新材料有限公司 | 抗菌液 | 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 1.00 | - | 1.00 | 0.31 | - |
5 | 向关联人 销售产品 | 江西银龙水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产品销售 | 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 - | 792.04 | 792.04 | - | - |
注 :以上金额均为不含税价。
(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发生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1 | 深圳市力合教育有限公司 | 培训费 | 4.65 | 20.00 | 100.00 | -76.75 |
2 |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 技术研发 | 45.00 | 200.00 | 100.00 | -77.50 |
3 |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 关联租赁 | 66.11 | 100.00 | 22.86 | -33.89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在进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是根据市场及双方业务需求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上限金额进行充分的评估与测算,但实际发生额是根据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等因素确定,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以上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 |
序号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发生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受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等因素影响,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具有其合理性,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注:以上金额均为不含税价。
二、新增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江西银龙水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陶华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下村工业基地大一路东面经营范围:市政工程建设、设计及咨询;水利水电工程;土木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绿化工程;工程设备及材料销售;水污染治理;无负压给水设备、电气设备、阀门、管道的研发、制造、设计、销售(不含特种设备);给排水设备、管材及配套产品的销售、安装;污水处理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水泵、电机、不锈钢精密铸件、不锈钢水箱、管道直饮水设备及终端产品的研发、制造、设计、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的销售;水处理及检测技术、环保技术、计算机软硬件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废水及固废的综合利用;环保设备生产、安装和销售;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设备、机械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江西银龙水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江西银龙水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为深圳金达环境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公司董事王小沁为深圳金达环境控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和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江西银龙水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江西银龙水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和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预计金额,后续将在本次审议通过的预计金额范围内,根据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待每次实际交易发生时,由交易双方根据具体交易内容签署相关合同,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按照具体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进行,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
业务的开展。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交易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目标。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新增预计与关联方2023年度进行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经营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日常关联交易均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定价明确、合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新增2023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日常关联交易均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定价明确、合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本次董事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及记录、发行人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等资料,检索相关关联方的基本工商信息及公告文件。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清研环境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徐新岳 邱荣辉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