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研环境: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研环境”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规定,对清研环境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383号)同意,清研环境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为2,701.00万股,并于2022年4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81,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08,010,000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23,516,0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7%;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84,493,9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23%。
2022年10月2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份1,298,731股上市流通,占公司总股本的1.2%,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2023年4月24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12,876,1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2%)和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2,195,1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上市流通,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合计15,071,3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5%,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股份数量为7,206,75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6.67%,限售期限为自取得公司股份工商登记之
日(2020年9月25日)起三十六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9月25日(星期一)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本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7名,分别为: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类型 |
1 | 深圳市人才创新创业一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惟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3 | 成都启高致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4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5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子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6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宜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7 | 深圳力合泓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注:1、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惟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3年2月6日变更企业名称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惟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宜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3年1月17日变更企业名称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宜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如下:
自本企业取得公司股份工商登记之日(2020年9月25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在限售期内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9月25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7户。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7,206,75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6.67%。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 股份类型 |
1 | 深圳市人才创新创业一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3,084,305 | 3,084,305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惟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45,672 | 1,045,672 | |
3 | 成都启高致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8,021 | 1,008,021 | |
4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771,078 | 771,078 | |
5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子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31,970 | 731,970 | |
6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宜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13,702 | 313,702 | |
7 | 深圳力合泓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2,008 | 252,008 | |
合计 | 7,206,756 | 7,206,756 | - |
注: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现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惟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3年2月6日变更企业名称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惟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宜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3年1月17日变更企业名称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宜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股东减持行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份性质 | 本次解除限售前 | 本次变动股数(股) | 本次解除销售后 | ||
数量(股) | 占比(%) | 数量(股) | 占比(%)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68,123,832 | 63.07 | -7,206,756 | 60,917,076 | 56.40 |
高管锁定股 | - | - | - | - | - |
首发前限售股 | 68,123,832 | 63.07 | -7,206,756 | 60,917,076 | 56.40 |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 - | - |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9,886,168 | 36.93 | 7,206,756 | 47,092,924 | 43.60 |
三、总股本 | 108,010,000 | 100.00 | - | 108,010,000 | 100.00 |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清研环境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徐新岳 邱荣辉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