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研环境: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97元/股(含),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45,787股至1,291,572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08,010,000股的比例为0.60%至1.20%。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7),于2023年11月17日披露的《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8)和《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119)。
一、拟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将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
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完成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开立、银行第三方资金存管等回购前相关手续。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