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研环境: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以通讯、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2人,为芦嵩林、张其殿)。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芦嵩林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专项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