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缆检测: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289 公司简称:国缆检测 公告编号:2023-014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6日下午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真陈路888号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江斌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36人,代表股份47,243,5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39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45,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00%。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2,243,5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93%。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33人,代表股份2,243,5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3人,代表股份2,243,5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93%。
(5)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243,5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243,5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243,5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243,5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7,242,3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242,3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5%;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243,5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243,5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243,5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243,5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7,243,5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243,5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243,5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243,5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43,5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243,5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交易对手方上海电缆研究所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为公司关联股东,公司股东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电缆研究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因此上述股东均予以回避表决。
其中:上海电缆研究所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8,250,019股,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4,499,924股,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250,057股。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43,5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243,5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董事江斌为股东上海电缆研究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法定代表人;董事许伟斌为股东上海电缆研究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郭艳丽为股东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提名董事,董事吴磊在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任职,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为上
海电缆研究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因此上述股东均予以回避表决。其中:上海电缆研究所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8,250,019股,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4,499,924股,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250,057股。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243,5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243,5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监事张苑为股东上海电缆研究所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监事张远为股东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法律事务部法务二部部长,公司股东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电缆研究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因此上述股东均予以回避表决。
其中:上海电缆研究所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8,250,019股,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4,499,924股,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250,057股。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243,5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243,5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达健律师、张安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