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缆检测: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
见及专项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认真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该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专项报告。
二、关于2023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1、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情形。截至2023
年6月30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金额为零。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独立董事: 马 弘 李忠华 车海辚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