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缆检测: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缆检测”)拟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收购上海创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7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拟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收购上海创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蓝检测”)7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就收购创蓝检测暨关联交易的事项,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收购创蓝检测是基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国家战略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背景,结合国缆检测突出的的品牌优势与创蓝检测突出的技术实力,为了拓展检验检测业务领域、巩固在华东地区的市场地位,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国缆检测提升未来盈利能力与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在技术、经济、市场方面的风险可控,具备可行性,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同时交易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进行的,遵循了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或定价方法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独立董事: 马 弘 李忠华 车海辚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