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缆检测: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25  国缆检测(30128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289 证券简称:国缆检测 公告编号:2024-012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的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长:江斌先生

(二)董事会成员:非独立董事江斌先生、许伟斌先生、黄国飞先生、谢志国先生、王瀛超先生,职工代表董事王晨生先生,独立董事马弘先生、李忠华先生、车海辚女士。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车海辚女士、马弘先生,非独立董事许伟斌先

生,其中,独立董事车海辚女士担任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马弘先生、李忠华先生,非独立董事江斌先生,其中,独立董事马弘先生为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非独立董事江斌先生、黄国飞先生,独立董事李忠华先生,其中,非独立董事江斌先生担任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李忠华先生、车海辚女士,职工代表董事王晨生先生,其中,独立董事李忠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以上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并且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一)监事会主席:张苑女士

(二)监事会成员:非职工代表监事张苑女士、张远先生,职工代表监事董宁静女士。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监事人数不低于监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一)总经理:黄国飞先生

(二)董事会秘书:王晨生先生

(三)副总经理:范玉军先生

(四)副总经理:丁薇霞女士

(五)副总经理:于晶女士

(六)财务总监:褚晓平女士

(七)证券事务代表:王俊先生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董事、监事的简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2024年3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二届职工代表董事和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暨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详见附件。董事会秘书王晨生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王俊先生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晨生王俊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真陈路888号上海市宝山区真陈路888号
电话021-65493333-2201021-65493333-2612
传真021-65490171021-65490171
电子信箱guolandb@ticw.com.cnguolandb@ticw.com.cn

公司已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工作。公司对第一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第一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和第一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四、公司部分董事及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一)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吴磊先生在本次董事会换届后离任,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吴磊先生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吴磊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吴磊先生在任职期间内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部分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余振飞先生在本次监事会换届后离任,离任后将继续担任公司项目工程师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振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余振飞先生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余振飞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监事会对余振飞先生在任职期间内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5日

附件1: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附件1-1:

黄国飞先生简历:黄国飞先生,1980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正高级工程师职称。2002年7月至2015年12月就职于上海电缆研究所有限公司,历任科技开发中心项目工程师、技术经理、副主任。2016年1月至2021年4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黄国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附件1-2:

王晨生先生简历:王晨生先生,1977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师职称。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2年9月至2017年3月,就职于上海电缆研究所有限公司,历任项目工程师、EMTC副经理、项目经理、质管办主任。2017年3月至2020年12月,就职于国缆有限,任工会主席、综合管理部部长、技术发展部部长;2018年4月至2020年12月,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工会主席;2020年12月起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秘书、工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晨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附件1-3:

范玉军先生简历:范玉军先生,1979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正高级工程师职称。2005年7月至2016年12月就职于上海电缆所,历任检测中心工程师、研究室主任。2017年1月至2017年7月,任公司中高压产品部部长。2017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范玉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附件1-4:

丁薇霞女士简历:丁薇霞女士,1971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职称。1993年7月至2001年8月,就职于上海电缆所仲巴赫服务中心,从事技术服务工作;2001年1月至2014年5月,就职于上海赛克力光电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4年5月至2018年12月,就职于上海电缆所,任行政管理办公室主任(2018年兼任国缆有限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丁薇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附件1-5:

于晶女士简历:于晶女士,1973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正高级工程师职称。1995年7月至2015年12月就职于上海电缆研究所有限公司,历任项目工程师、试验室主任。2016年1月至2021年12月,历任公司架空线缆产品部部长、技术服务部部长;2022年1月至2023年6月,任公司市场副总监。2023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于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附件1-6:

褚晓平女士简历:褚晓平女士,1970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级会计师职称。1991年7月至1994年12月,就职于上海电缆所财务处,从事财务核算工作。1994年1月至2016年12月,就职于上海赛克力光电缆有限公司,任财务主管。2017年1月至2021年4月,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褚晓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

附件2: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王俊先生,1985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2009年09月-2014年03月,就职于新疆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国家税务局,任职科员;2014年04月至2014年12月,就职于上海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职审计员;2015年01月至2018年03月,就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高级审计员;2018年04月至2019年06月,就职于上海商米科技有限公司,任总账会计;2019年07月至2020年12月,就职于新疆恒丰糖业有限公司,任董事会秘书;2021年01月至今,就职于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管理岗、审计部负责人,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