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缆检测:董事会决议公告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董事7人,没有董事委托他人出席。董事王晨生,独立董事马弘以现场方式出席,董事江斌、许伟斌、谢志国、王瀛超、黄国飞,独立董事车海辚、李忠华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江斌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公司认真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其他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专业审计机构,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对选聘和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进行明确和规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9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