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缆检测: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12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12月13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显示,在本次激励计划自
查期间相关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1.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共有3位核查对象交易过本公司股票,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交易区间 | 合计买入(股) | 合计卖出(股) |
1 | 叶清华 | 公司其他核心骨干 | 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12月13日 | 500 | 500 |
2 | 沈丹凤 | 公司其他核心骨干 | 2300 | 2300 | |
3 | 林涛 | 其他 | 1300 | 1700 |
注:叶清华、沈丹凤、林涛新增股份为集中竞价交易买入。
经公司核查,根据前述人员签署的确认书,叶清华、沈丹凤作为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的股票交易不是基于知晓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操作,与内幕信息无关,亦未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任何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林涛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其买卖公司股票的投资决策均完全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交易时其本人未知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公司尚未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和长效激励持股计划账户。
三、结论
综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