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星医疗: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5  东星医疗(301290)公司公告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2,505,880.27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67,628,392.37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本年度母公司实现可分配利润60,865,553.13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90,168,146.07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51,033,699.20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经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00,173,3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0,086,667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在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及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可持续发展以及股东回报等综合因素,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特别是中小股东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