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http://ddx.gubit.cn  2023-06-12  东星医疗(301290)公司公告

关于对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225号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你公司披露《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等89人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95.6666万股。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归属期的业绩考核指标A为2023-2025年的净利润,触发值分别为0.992亿元、1.200亿元和1.440亿元;业绩考核指标B为2023-2025年的营业收入,触发值分别为4.08亿元、4.80亿元和5.76亿元;除董事长万世平外,其他授予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为42%。你公司近两年营业收入分别为4.46亿元和4.42亿元,近两年净利润分别为1.11亿元和1.04亿元。

请你公司结合近两年历史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行业发展及市场环境变化、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后续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说明营业收入、净利润考核指标设置的依据、具体测算过程及合理性,各归属期归属比例设置的依据及合理性,业绩考核指标A和B中2023年净利润、营业收入的触发值均低于你公司2022年净利润和营业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能否发挥激励作用,是否涉嫌利益输送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2.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6月1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3年6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