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星医疗:监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妍彦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