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星医疗: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现场检查报告

查股网  2024-01-30  东星医疗(301290)公司公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现场检查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星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于2024年1月25日对东星医疗2023年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东星医疗
保荐代表人姓名:庄晨联系电话:025-83388070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飞联系电话:025-83387682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庄晨、黄飞、熊浪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4年1月25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1)查看公司办公楼、厂房、仓库等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及募投项目建设情况;(2)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以及其他管理制度、公司三会资料等;(3)与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沟通交流,了解公司内控治理情况;(4)核查董监高变动情况及相关公告;(5)查阅公司财产权属证明、财务会计制度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内部控制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了解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人员组成及工作程序等情况;(2)查阅公司历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资料,了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3)实地查看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运转情况;(4)查阅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的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了解公司关于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管理办法;(2)查阅公司披露的历次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了解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相关情况;(3)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相关支持性底稿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

法》等制度,了解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2)查阅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三会审议文件,及关联交易的相关合同、发票等底稿文件,了解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法》等制度,了解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2)查阅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三会审议文件,及关联交易的相关合同、发票等底稿文件,了解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收集签订的各募集资金账户的三方监管协议;(2)获取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核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3)查阅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募投项目变更的相关决策及公告文件;(4)实地查看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情况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重要商务合同、定期报告;(2)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告;(3)与管理层及销售人员沟通,了解公司基本情况及销售端市场情况;(4)查阅行业相关信息,了解吻合器等医疗器械市场的市场动态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及公司股东出具的承诺;(2)检查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1)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注:2023年1月至3月,公司因使用闲置募集办理“7天通知存款”,导致超额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3年3月,保荐人督促公司整改,赎回超额度的现金管理并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对超额度理财的部分进行了追认,并增加现金管理额度。针对前述事项,公司已披露相关公告,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在本次现场检查所涵盖的期间,未发现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庄 晨黄 飞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