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星医疗: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6-25  东星医疗(301290)公司公告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鉴于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监事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讨论表决,选举董宸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将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一致,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6月25日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董宸先生,男,199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研究生学历。2016年3月至2017年6月,就职于常州常强律师事务所,担任实习律师、律师;2017年7月至2018年9月,就职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新三板项目经理。2018年12月至2020年8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法务;2020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法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董宸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