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星医疗: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证券代码:301290 | 证券简称:东星医疗 | 公告编号:2026-028 |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492,651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1,492,651股后的98,680,6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元人民币(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98,680,683股×3元/10股=29,604,204.90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股=29,604,204.90元/100,173,334股*10股=2.955297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2955297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
月
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现有总股本100,173,334股剔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1,492,651股后的总股本98,680,683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604,204.90元(含
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发放年度、发放范围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492,651股后的98,680,6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年)的,每
股补缴税款
0.300000元;持股超过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分红派息日期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月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年
月10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
月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股东账户 | 股东名称 |
| 1 | 01*****409 | 万世平 |
| 2 | 08*****697 | 常州凯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3 | 01*****669 | 王海龙 |
| 4 | 01*****743 | 万正元 |
| 5 | 01*****435 | 吴宇雷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2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在《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减持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后上述部分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
42.11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将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调整方式及程序进行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3、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存在其他差异化安排,具体如下: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股=29,604,204.90元/100,173,334股*10股=2.955297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2955297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长扬路24-4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联系人:龚爱琴女士
、咨询电话:
0519-86632199
4、传真电话:0519-86638111
八、备查文件
1、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