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电气:董事会决议公告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25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出席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传卫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实际总体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3)。《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其他符合要求的媒体。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且兼顾了公司与股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