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电气:关于股东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11-08  明阳电气(301291)公司公告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创投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9999968%,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下文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下文简称“深创投”)出具的《股份交易进展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深创投权益变动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深创投集中竞价2024/11/6-2024/11/741.40-44.6457,9000.0185458%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 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 (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 (股)占总股本比例
深创投合计持有股份15,667,8905.0185426%15,609,9904.999996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5,667,8905.0185426%15,609,9904.999996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00000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创投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3、深创投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深创投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深创投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深创投出具的《股份交易进展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