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科新源: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301292 证券简称:海科新源 公告编号:2023-019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
告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4)。经事后审核发现,原公告中“二、会议审议事项”、“五、其他事项”、“附件一:授权委托书”、“附件三:网络投票操作流程”中的部分内容遗漏,现更正如下:
一、会议审议事项
更正前: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序号 | 提案名称 | 备注 |
打勾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6人 |
1.01 | 选举杨晓宏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2 | 选举张在忠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03 | 选举崔志强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4 | 选举张生安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5 | 选举吴雷雷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6 | 选举陈保华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3人 |
2.01 | 选举王爱东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2 | 选举孙新华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3 | 选举肖振宇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2人 |
3.01 | 选举李永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3.02 | 选举尉彬彬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4.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5.00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6.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7.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8.00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9.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4.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15.00 |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6.00 | 《关于修订<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17.00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8.00 |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9.00 |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 |
20.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21.00 |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更正后: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打勾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1.01 | 选举杨晓宏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2 | 选举张在忠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3 | 选举崔志强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4 | 选举张生安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5 | 选举吴雷雷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6 | 选举陈保华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2.01 | 选举王爱东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2 | 选举孙新华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3 | 选举肖振宇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3.01 | 选举李永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3.02 | 选举尉彬彬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5.00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6.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7.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8.00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9.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4.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15.00 |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6.00 | 《关于修订<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17.00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8.00 |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9.00 |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 |
20.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21.00 |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二、其他事项
更正前:
联系人:张金峰;电话:18754632573;更正后:
联系人:张金峰;电话:0546-7061006;传真:0546-7061006;邮箱:dongban@hi-techspring.com邮编:257000
三、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更正前: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企业/本人,出席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7日(星期一)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序号 | 议案名称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01 | 选举杨晓宏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 选举张在忠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1.03 | 选举崔志强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1.04 | 选举张生安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1.05 | 选举吴雷雷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1.06 | 选举陈保华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2.01 | 选举王爱东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2.02 | 选举孙新华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2.03 | 选举肖振宇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3.01 | 选举李永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3.02 | 选举尉彬彬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4.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5.00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6.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7.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8.00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9.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10.0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
11.00 |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 ||||
12.00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3.00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14.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
15.00 |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 ||||
16.00 | 《关于修订<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 ||||
17.00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 ||||
18.00 |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 ||||
19.00 |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
20.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 ||||
21.00 |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
注:请在相应栏内打“√”。
若股东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更正后: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企业/本人出席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7日(星期一)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题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选举票数 | ||
1.01 | 选举杨晓宏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票 | ||
1.02 | 选举张在忠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票 | ||
1.03 | 选举崔志强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票 | ||
1.04 | 选举张生安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票 | ||
1.05 | 选举吴雷雷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票 | ||
1.06 | 选举陈保华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票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选举票数 | ||
2.01 | 选举王爱东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票 | ||
2.02 | 选举孙新华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票 | ||
2.03 | 选举肖振宇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票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选举票数 | ||
3.01 | 选举李永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票 | ||
3.02 | 选举尉彬彬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票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9.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4.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15.00 |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6.00 | 《关于修订<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17.00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8.00 |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9.00 |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 | |||
20.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21.00 |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注:请在相应栏内打“√”。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 累积投票提案应在表决意见栏内填报选举票数(如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四、附件三: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更正前: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更正后: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 |
对候选人B投X2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 |
...
... | ... |
合计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除上述更正外,其余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公告编号:2023-020)。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