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科新源: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为9人(其中王爱东、孙新华、肖振宇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出席会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与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晓宏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尉彬彬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