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科新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年3月11日至2023年3月1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情况。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拟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请关注公司定期报告。
3、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定期报告等已披露文件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
4、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审慎决策。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2、董事会对股票异动的分析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