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科新源: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7-04  海科新源(30129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292 证券简称:海科新源 公告编号:2024-036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

流通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新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人数共计19名,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计17名,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9,048,64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13.0284%;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东人数共计2名,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0,576,58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4.7436%。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9,625,22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17.7721%。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8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及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5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海科新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5,740,795.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99元/股,于2023年7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222,963,178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180,076,447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80.7651%;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42,886,7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9.2349%。2024年1月1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2,277,48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0215%,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于 2024年1 月11 日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4 年 1月 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222,963,17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177,798,9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9.7436%;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45,164,2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2564%。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股份数量为39,625,22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7.7721%,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限售股份为 29,048,6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0284%,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为 10,576,5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7436%,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 年 7月 7 日锁定期届满并于 2024 年 7月 8 日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19名,分别为: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类型
1杭州璟侑叁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
2常德合银湘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
3嘉兴辰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
4赵洪修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
5深圳市达晨创鸿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
6南京苏民投睿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
7(有限合伙)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
8南京金浦新潮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
9华实致远(东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
10珠海北汽华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
11杭州璟侑贰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
12深圳市财智创赢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
13潘毅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
14燕增伟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
15杨献峰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
16张辉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
17张金峰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
18国金证券-招商银行-国金证券海科新源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
19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股东燕增伟先生、潘毅先生、张金峰先生、张辉先生、杨献峰先生承诺

(1)自公司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2)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关于股份锁定另有规定的,则本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2、其他股东辰通创投、金浦投资、潍坊北汽、珠海北汽、睿晟投资、璟侑贰期、璟侑叁期、合银湘德、赵洪修先生、达晨创鸿、财智创赢、华实致远承诺

(1)自公司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或自本企业/本人取得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以孰晚者为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2)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关于股份锁定另有规定的,则本企业/本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3、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东的承诺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海科新源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东为国金证券海科新源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其承诺如下: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国金证券海科新源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海科新源资管计划”)。海科新源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5,574,079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者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者其下属企业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保投基金”)。中保投基金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5,002,501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8.97%。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股东是否占用公司资金,公司是否违规为其提供担保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违法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7 月8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39,625,225 股,占公司总股本 17.7721%。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19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类型股东名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 通数量(股)
1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杭州璟侑叁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437,0494,437,0494,437,049
2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常德合银湘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437,0004,437,0004,437,000
3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嘉兴辰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882,4203,882,4203,882,420
4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赵洪修3,327,7873,327,7873,327,787
5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深圳市达晨创鸿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3,050,4713,050,4713,050,471
6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南京苏民投睿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773,1552,773,1552,773,155
7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潍坊安鹏新动能转换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1,941,2091,941,2091,941,209
8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南京金浦新潮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1,663,8941,663,8941,663,894
9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华实致远(东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1,663,8931,663,8931,663,893
10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珠海北汽华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831,946831,946831,946
11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杭州璟侑贰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77,316277,316277,316
12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深圳市财智创赢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77,316277,316277,316
13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潘毅115,521115,521115,521
14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燕增伟92,41792,41792,417
15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杨献峰92,41792,41792,417
16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张辉92,41792,41792,417
17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张金峰92,41792,41792,417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合计29,048,64529,048,64529,048,645
18首次公国金证券-招5,574,0795,574,0795,574,079
开发行战略配售商银行-国金证券海科新源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9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5,002,5015,002,5015,002,501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合计10,576,58010,576,58010,576,580
总合计39,625,22539,625,22539,625,225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 数量(+,-) (股)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占比(%)数量(股)占比 (%)
一、限售条件流 通股/非流通股177,798,96379.7436-39,625,225138,173,73861.9716
首发后限售股10,576,5804.7436-10,576,580--
首发前限售股167,222,38375.0000-29,048,645138,173,73861.9716
二、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45,164,21520.2564+39,625,22584,789,44038.0284
三、总股本222,963,178100.0000-222,963,178100.0000

注: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的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公司对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海科新源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