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科新源: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海科新源 |
保荐代表人姓名:钱进 | 联系电话:021-68826801 |
保荐代表人姓名:曹玉江 | 联系电话:021-68826801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按月查询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已事前审阅会议议案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已事前审阅会议议案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已事前审阅会议议案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0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8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4年4月9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要点,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近期颁布的相关法规及规则、监管动态、案例说明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2024年1-6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16,587.09万元、 | 保荐机构提请上市公司关注2024年1-6月经营业绩下降情况的原因;加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的建设,持续维护与客户的合作关系,提高公司的营业收入规模;增强公司的质量管理和成本控制水平,加强技术创新与工艺改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加强客户跟踪管理及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及时控制业绩下滑以及 |
15,964.49万元。 | 未来可能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股份锁定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关于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和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关于欺诈发行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与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关于社保及公积金缴纳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1、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2、关于对承诺履行约束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钱
进
曹玉江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