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科新源: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92 证券简称:海科新源 公告编号:2024-054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新源”)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思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派新能源”)拟为海科新源融资业务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2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相关担保事项以全资子公司思派新能源和银行正式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全资子公司思派新能源为海科新源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全资子公司思派新能源内部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上述担保额度自全资子公司思派新能源内部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7445178545
3、住 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邹城路23号
4、法定代表人:张生安
5、注册资本:22,296.3178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02年10月30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食品添加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活动经营)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药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9、主要产品:电子级碳酸二甲酯,电子级碳酸二乙酯,电子级碳酸甲乙酯,电子级碳酸乙烯酯,高纯级碳酸二甲酯,高纯级碳酸甲乙酯,高纯级碳酸乙烯酯,工业级丙二醇,工业级碳酸乙烯酯,精细级丙二醇,一缩二丙二醇,日化级丙二醇,聚酯级乙二醇等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6月30日 |
(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432,111.39 | 489,138.80 |
负债总额 | 138,805.68 | 194,605.54 |
净资产 | 293,305.71 | 294,533.25 |
项目 | 2023年1-12月 (经审计) | 2024年1-6月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96,597.67 | 98,498.30 |
利润总额 | 12,092.18 | 834.81 |
净利润 | 11,366.30 | 1,035.61 |
注:以上财务数据为公司单体报表口径。
11、信用情况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止2024年9月11日,海科新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信用状况良好。
12、海科新源与思派新能源关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江苏思派新能源科技限公司
2、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3、被担保方: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人民币12,000万元
5、被担保的主合同:《授信协议》
6、保证范围:江苏思派新能源科技限公司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发生后,全资子公司为其母公司实际担保总金额为58,000.00万元,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7,000.00万元, 占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50%。
以上均为对合并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