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科新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2-18  海科新源(301292)公司公告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12日通过直接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为9人,分别为杨晓宏、张在忠、崔志强、马立军、吴雷雷、尉彬彬、王爱东、孙新华、肖振宇。出席会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晓宏主持。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

自2024年12月23日起至2025年1月20日止,公司股票已连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已达到《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三年内股价稳定预案的议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依照稳定股价措施次序,公司将启动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稳定股价措施,即由符合《股价稳定预案》规定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具体增持计划如下: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成长价值的认可,积极稳定公司股价。

2、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在遵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根据《稳定股价预案》,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原则上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20%;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50%。

根据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具体如下:

序号姓名2024年度领薪情况 (万元)拟增持金额下限(万元)拟增持金额上限 (万元)
1马立军33.136.6316.56
2尉彬彬42.178.4321.08

合计

合计75.3015.0637.64

3、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金额14.02元。(本方案实施期间如因公司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增持价格上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次一交易日(即2025年2月19日)起30个交易日内。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增持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本次增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有的自有资金。

6、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