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科新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292证券简称:海科新源公告编号:2026-035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2日、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202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53亿元人民币。同意在24亿元担保额度内,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控股”)、实际控制人杨晓宏控制的企业东营市海科瑞林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瑞林”)为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期限为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2027年度担保额度有关授权之日止,在有效期内签订的担保合同无论担保期限是否超过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二、担保进展情况为了生产经营需要,近日,海科新源材料科技(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新源(湖北)”)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海科控股分别与工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为海科新源(湖北)提供最高限额为5.5亿元的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属于已审议通过的事项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海科新源材料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1、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83MA7LPHJG3N
3、注册地: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姚家港工业园蔡家溪路
4、法定代表人:邱素芹
5、注册资本:5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22年03月22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化工产品
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01,120.82 | 225,786.34 |
| 负债总额 | 157,289.48 | 170,163.22 |
| 净资产 | 43,831.34 | 55,623.12 |
| 项目 | 2025年1-12月 | 2026年1-3月 |
| 营业收入 | 23,900.90 | 22,850.90 |
| 利润总额 | -4,480.17 | 13,496.46 |
| 净利润 | -4,065.69 | 11,720.26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海科新源(湖北)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1、保证人: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
3、被担保人:海科新源材料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4、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五年。
(二)海科控股为海科新源(湖北)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1、保证人: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
3、被担保人:海科新源材料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4、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五年。
五、至本公告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已接受上述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为116,218.00万元(不包含本次,且均为无偿担保),除接受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无偿担保外,公司未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发生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金额为337,74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3.45%,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92,25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27%。
以上均为对合并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工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海科控股与工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