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科新源: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292证券简称:海科新源公告编号:2026-045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0)。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8月06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0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0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7月3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一路726号海科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5)人 |
| 1.01 | 选举杨晓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2 | 选举马立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3 | 选举吴雷雷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4 | 选举尉彬彬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5 | 选举张仁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3)人 |
| 2.01 | 选举付代红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2 | 选举孙新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3 | 选举肖振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2、上述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根据《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中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也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但不受理电话登记(传真或信函请在2026年8月5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来函地址详见本次股东会联系方式,同时请注明“股东会”)。
(二)登记时间:2026年8月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一路726号海科大厦
(四)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即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07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292”,投票简称为“HKXY投票”。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3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8月0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8月06日,9:15—15:00。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8月06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1.00 | 《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1.01 | 选举杨晓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2 | 选举马立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3 | 选举吴雷雷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4 | 选举尉彬彬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5 | 选举张仁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2.00 | 《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2.01 | 选举付代红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2.02 | 选举孙新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2.03 | 选举肖振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3.00 |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委托人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受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