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博脑科:关于子公司收到《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置西安三博脑科医院的批复》公告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置西安
三博脑科医院的批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西安三博脑科医院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置西安三博脑科医院的批复》(市卫发[2023]75号),现将有关情况予以披露。
一、批复主要内容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要求,经资料审核并公示无异议,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设置“西安三博脑科医院”,批准设置项目如下:
(一)核准的项目
1、设置单位:西安三博脑科医院有限公司
2、机构名称:西安三博脑科医院
3、类别:三级脑科医院
4、选址:西安市莲湖区丰镐东路 258 号
5、法定代表人:马胜琦
6、所有制形式:私人
7、经营性质:营利性
8、服务对象:社会
9、设置床位:200 张
10、诊疗科目:急诊医学科专业、内科专业(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内分泌专业)、外科专业(普外科专业、神经
外科专业、骨科专业)、精神心理科专业、麻醉科专业、康复医学科专业、重症医学科专业、医学检验科专业、医学影像科专业(放射科、超声检查室、神经电生理室、心电图室)、病理科、输血科、营养科。
11、预投资总额(人民币):15,000 万元
(二)自批复之日起 18 个月(截至 2024 年 10 月 25 日)内,你公司应办理完医院登记注册手续。逾期未能完成,你公司应在《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有效期内提出延期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设置批准书自动失效。
(三)成立后的医院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正式运营后,在经济运行上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医疗机构建筑设计等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经相关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收到该批复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全力推进西安三博脑科医院的建设工作和登记注册手续,促使西安三博脑科医院早日投入运营,以进一步扩大公司医疗服务业务范围,完善公司医疗服务产业布局。西安三博脑科医院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其最终能否获得核准登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项目进展,并按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置西安三博脑科医院的批复》(市卫发[2023]75号)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