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博脑科: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了相关文件,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流动资金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独立董事:周展、刘骏民、庄一强
2023年6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