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博脑科: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293 证券简称:三博脑科 公告编号:2023-019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七项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6月1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香山一棵松50号23号楼105室公司会议室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阳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4人,代表股份40,927,3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82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28,695,8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11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12,231,4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719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人,代表股份6,280,2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63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658,2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15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人,代表股份5,621,9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48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机构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40,916,5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6%;反对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2%;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69,4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80%;反对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76%;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3%。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0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40,913,5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3%;反对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2%;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66,4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03%;反对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76%;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1%。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3.00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40,916,5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6%;反对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2%;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69,4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80%;反对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76%;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3%。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0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0,910,4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7%;反对1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1%;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63,3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09%;反对1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48%;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3%。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5.00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0,913,5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3%;反对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2%;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66,4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03%;反对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76%;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1%。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6.00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0,913,5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3%;反对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2%;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66,4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03%;反对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76%;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1%。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7.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0,913,5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3%;反对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2%;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66,4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03%;反对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76%;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1%。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8.0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0,916,5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6%;反对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2%;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69,4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80%;反对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76%;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3%。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许晶迎、陈墨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
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