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博脑科: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93 证券简称:三博脑科 公告编号:2023-038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10月27日,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本事项具体情况予以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534号文《关于同意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612,9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29.6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17,254.18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6,163.91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2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2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092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 已投入募集资金 |
1 | 湖南三博脑科医院项目 | 72,159.50 | 30,000.00 | 0 |
2 | 三博脑科信息化建设项目 | 7,010.00 | 7,010.00 | 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2,990.00 | 12,990.00 | 12,990.00 |
合计 | 92,159.50 | 50,000.00 | 12,990.00 |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对以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调整前)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调整后) |
三博脑科信息化建设项目 | 2023年10月31日 | 2027年12月31日 |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三博脑科信息化建设项目虽然已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考虑到公司资金整体使用规划、各院区运营状况等情况,同时因受到经济环境客观因素的影响,公司放缓了该募投项目整体建设进度,现预计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实施完成。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结合目前实际经营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求,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内容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对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由2023年10月31日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信息化建设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和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信息化建设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三博脑科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延期,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利益。因此,同意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中信证券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