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博脑科: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利益。因此,同意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
独立董事:张丹、张雅萍、JIANGNAN CAI(蔡江南)
2023年12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