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博脑科: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90.00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69.16元/股(含)
?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2024年6月27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
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不低于8,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16,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价格不超过90.00元/股,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9日、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截至目前,公司已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依据
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总股本158,451,529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0.95元,共计派现15,052,895.2550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47,535,45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205,986,987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和转增股本总数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已于2024年6月27日(除权除息日)实施完毕上述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回购报告书》披露的内容“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因此,公司将对本次回购价格上限进行调整。
三、回购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根据《回购报告书》,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90.00元/股(含),现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9.16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4年6月27日生效。具体调整计算公式如下: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90-0.095)÷(1+30%)=69.16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根据《回购报告书》,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69.16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2,313,475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205,986,987股)的1.12%;按照本次回购下限人民币8,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69.16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156,737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