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博脑科: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534号文《关于同意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612,9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29.6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17,254.18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6,163.91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2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2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092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及购买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共计4.2亿元对全资子公司三博(重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三博”)进行增资,由重庆三博对四川大行广泽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投资,本次投资拟以增资及股权受让的方式取得四川大行广泽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0%股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以上交易背景,重庆三博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存放和使用本次交易涉及到的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公司已将涉及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转入重庆三博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为便于资金归集和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成了上述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本次涉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就上述募集资金与保荐机构和开户银行共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序号 | 开户银行 | 专户账号 |
1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柳支行 | 639658590 |
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 | 110941368610603 |
3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77030122000433516 |
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厢红旗支行 | 0200216619200064277 |
5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 | 321050100100260797 |
6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粮广场支行 | 8110701012702582311 |
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 | 11050163360009990001 |
三、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证明文件。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