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博脑科: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3 月24 日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 年3 月24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3 月24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69 号世纪金源商务中心写字楼 3 层A 会议室
6、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阳先生主持。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92 人,代表股份70,567,54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4.764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 人,代表股份21,949,0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1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88 人,代表 股份48,618,5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51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88 人,代表股份3,913,20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 人,代表股份 133,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85 人,代表股份3,779,9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21%。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05,986,987 股,其中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2,997,183 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 此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02,989,804 股。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 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429,4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43%; 反对10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2%;弃权3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75,1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709%;反对10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730%;弃权3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61%。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张明、许晶迎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