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博脑科: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现将相 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对外捐赠事项概述
为助力医学教育高质量发展,同时为打造公司“医教研”一体化综合平台,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三博脑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三博”)拟与首都 医科大学教育基金会签订捐赠协议书,将向首都医科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人民币 600 万元用于支持首都医科大学年度教育教学奖,资助学校人才培养、教育教学、 医学科研、学术交流和学校建设,奖优助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捐赠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 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捐赠对象的基本情况
名称:首都医科大学教育基金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110000MJ0178641U
法定代表人:吴兵
注册资金:2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8 年6 月14 日
业务主管单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登记管理机关:北京市民政局
室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 号,首都医科大学阶平楼5 层505
业务范围:资助学校人才培养、教育教学、医学科研、学术交流和学校建设, 奖优助学。
三、捐赠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一:
甲方:北京三博脑科医院有限公司
乙方:首都医科大学教育基金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国务 院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 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自愿、无偿向乙方捐赠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用于 支持首都医科大学年度教育教学奖,激励教师爱岗敬业、献身教育事业,设立“首 都医科大学·三博奖教金”,该奖教金冠名期限为捐赠款支付年度,如有结余,乙 方按照其章程合法合规使用。
2、甲方应保证捐赠资金来源合法,且有权捐赠乙方,否则,甲方将独立承 担因捐赠资金来源引起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3、乙方按照甲方意愿将捐赠资金用于本协议约定的专项公益活动,未经甲 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资金用途。此次捐赠不收取管理费。
(二)协议二:
甲方:北京三博脑科医院有限公司
乙方:首都医科大学教育基金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国务 院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
达成如下协议:
1、为了支持医学教育事业的发展,甲方自愿、无偿向乙方捐赠人民币肆佰 万元整(?4,000,000),用于资助学校人才培养、教育教学、医学科研、学术交 流和学校建设,奖优助学。
2、甲方应保证捐赠资金来源合法,且有权捐赠乙方,否则,甲方将独立承 担因捐赠资金来源引起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3、乙方按照甲方意愿将捐赠资金用于本协议约定的公益活动,未经甲方书 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资金用途。此次捐赠不收取管理费。
四、本次对外捐赠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通过自身资源与首都医科大学合作打造了“医教研”一体化的综合平 台,并通过制度鼓励和支持医务人员参与科研活动、外出进修,为其职称晋升提 供指导和协助,使医师人员职业发展更为通畅。
2、公司与首都医科大学的合作关系中,北京三博作为首都医科大学的临床 教学医院,在学科发展、人才培养方面受到首都医科大学的支持,提高了知名度 和社会影响力;同时,北京三博也凭借丰富的专家和临床资源,为首都医科大学 培养了大批学生,承担的各项科研课题对双方的学术水平和声誉均有积极影响, 实现了互惠互利、合作共赢。
3、本次对外捐赠是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体现,亦是公司为实现长远发 展的重要举措。捐赠资金来自北京三博自有资金,对公司及北京三博本年度利润 产生一定影响,对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北京三博脑科医院有限公司与首都医科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协议书》 (草案)。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