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巨丰: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4-086

查股网  2024-10-22  新巨丰(30129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296 证券简称:新巨丰 公告编号:2024-086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简称:巨丰JLC3

2、股票期权代码:036579

3、股票期权授权日:2024年10月9日

4、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840.00万份

5、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124人

6、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24年10月22日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二)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7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公司于2024年9月9日披露了《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8月28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披露了《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五)202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中,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降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或不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因此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28人调整为124人,因离职或降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或不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激励对象原获配股份数将调整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其他

激励对象,授予的权益总量不变。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二)授权日:2024年10月9日

(三)授予登记数量:840.00万份

(四)授予登记人数:124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符合条件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

(五)行权价格:7.29元/份

(六)本次实际向124名激励对象授予840.00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分配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国籍获授股票期权份额(万份)占授予总量的比例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1刘炜副总经理中国10.000.60%0.02%
2隗功海董事、副总经理中国30.001.79%0.07%
3马仁强财务总监中国10.000.60%0.02%
4焦波董事、副总经理中国10.000.60%0.02%
其他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120人)780.0046.43%1.86%
合计840.0050.00%2.0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七)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行权安排

1、有效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等待期

股票期权授权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权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行权时间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自授权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第二个行权期自授权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在行权期内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当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当期股票期权由公司予以注销。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八)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考核年度为2024-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
第二个行权期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注:(1)上述“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并剔除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2)若净利润不低于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100%;若净利润低于业绩考核目标但不低于业绩考核目标的80%,公司层面行权比例=净利润/业绩考核目标;若净利润低于业绩考核目标80%,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0。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将按规定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不可行权的份额。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实施。公司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评级,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比例:

考核结果ABCD
行权比例100%80%60%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数量=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数量。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鉴于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中,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降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或不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根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调整后,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28人调整为124人,因离职或降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或不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激励对象原获配股份数将调整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授予的权益总量不变。

除上述调整之外,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情况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

四、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情况

(一)股票期权简称:巨丰JLC3

(二)股票期权代码:036579

(三)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4年10月22日

五、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特此公告。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