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巨丰: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18  新巨丰(301296)公司公告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5 月18 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5 月1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8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8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 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 座12 层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郭晓红女士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6 人,代表股份193,804,7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3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 权委托代表5 人,代表股份141,402,3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68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1 人,代表股份52,402,3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65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2 人,代表股份 11,826,5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 人,代表股份10,217,8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411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0 人,代表股份1,608,7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96%。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 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 如下:

1、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92,580,1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81%;反对1,224,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631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同意10,601,9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9.6453%;反对1,22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547%;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192,548,1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16%;反对1,256,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6484%;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同意10,569,9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9.3747%;反对1,25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25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92,595,9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63%;反对1,208,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6237%;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同意10,617,7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9.7789%;反对1,20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21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61,266,2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79%;反对1,353,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162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同意10,472,6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8.5520%;反对1,35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48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就本议案的审议,北京京巨丰能源控制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晟莱鑫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聚丰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关联股 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

同意192,580,1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81%;反对1,224,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631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同意10,601,9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9.6453%;反对1,22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547%;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192,520,1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72%;反对1,284,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662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同意10,541,9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9.1380%;反对1,28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62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61,267,5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400%;反对1,341,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1424%;弃权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

同意10,473,9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8.5630%;反对1,34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440%;弃权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0%。

就本议案的审议,北京京巨丰能源控制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晟莱鑫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聚丰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关联股 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李成杨律师、李垚林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 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18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