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巨丰:关于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301296证券简称:新巨丰公告编号:
2026-048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巨丰”)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54.85亿元,其中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18.75亿元(担保涉及外币贷款按照2026年
月
日汇率折算统计),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1.40%。公司目前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及违规担保等情况,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6年
月
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2026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38.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存量担保到期续保等情况。上述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0)。
二、担保进展情况近日,公司下属子公司纷美(北京)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纷美北京”)作为保证人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了编号为471XY260713T00004701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纷美北
京为纷美包装(内蒙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纷美内蒙古”)向招商银行申请的0.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纷美北京为纷美内蒙古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截至2026年3月31日) | 已审议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金额 | 本次担保后已用担保额度 | 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 是否关联担保 |
| 纷美北京 | 纷美内蒙古 | - | 14.28% | 2.50 | 0.50 | 0.50 | 2.00 | 否 |
本次担保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纷美包装(内蒙古)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袁训军 |
| 成立日期 | 2008年10月24日 | 注册资本 | 2000万美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50100680019919H | 注册地点 | 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 |
| 经营范围 | 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纸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 ||
| 主要财务状况(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68,601.30 | 78,265.51 | |
| 负债总额 | 9,798.00 | 18,659.22 | |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0 | 6,000.00 | |
| 流动负债总额 | 9,798.00 | 18,659.22 | |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0 | 0 | |
| 净资产 | 58,803.30 | 59,606.29 | |
| 项目 | 2026年1-3月 | 2025年1-12月 | |
| 营业收入 | 5,831.73 | 35,908.06 | |
| 利润总额 | -937.14 | -2,223.77 | |
| 净利润 | -802.98 | -1,767.46 | |
| 股权结构 | 公司通过下属子公司间接持有纷美包装97.76%股权,纷美包装通过下属子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
|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 信用情况 | 无逾期情况,信用良好 |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2、债务人:纷美包装(内蒙古)有限公司
3、保证人:纷美(北京)贸易有限公司
4、主合同:招商银行和纷美包装(内蒙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授信申请人”)签订了(或即将签署)编号为471XY260713T000047的《授信协议》(以下简称“《授信协议》”),同意在《授信协议》约定的授信期间(以下简称“授信期间”,即债权确定期间)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含等值其他币种)授信额度(以下简称“授信额度”)。
5、保证范围: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责任期间: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54.85亿元,其中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18.75亿元(担保涉及外币贷款按照2026年
月
日汇率折算统计),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71.4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1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0%。公司目前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及违规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纷美北京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