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巨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合计不得超过上述购买理财产品 的额度。
2、投资品种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优质的理财产品 (包括银行大额存单、银行理财、结构性存款等短期低风险型产品)。
3、投资期限
自前次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 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该资 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营运资金的压力,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的 影响。
5、实施方式
在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投资有效期和投资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 或其授权代表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 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投资金额、 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等。
6、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理财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投资品种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购买投资品种,因此 该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授权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严格按照董 事会审批通过的授权额度审慎投资。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