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乐德: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24  富乐德(301297)公司公告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续聘天健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3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3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的情况。

独立董事:汪东、黄继章

2023年08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