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利机械: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查股网  2024-01-23  东利机械(301298)公司公告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1月20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俞波、刘亚辉、路达出席了会议。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俞波先生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对拟提交至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在审阅了公司向我们提交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有关工作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与相关关联人合理配置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更好地开展主营业务,关联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业务也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拟与清华大学签署委托开发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与清华大学签署委托开发合同,是基于公司发展的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本议案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刘亚辉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俞波、刘亚辉、路达

2024年1月23日

独立董事签名:

刘亚辉

年 月 日

独立董事签名:

路 达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