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利机械: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王征先生《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提议》。王征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王征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1月31日
3、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王征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计划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部分予以注销;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若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6、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实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王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王征先生承诺: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将依法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承诺将在公司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公司董事会对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董事会在收到提议人提交的上述提议后,对上述提议的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并根据提议内容制定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已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七、备查文件
1、王征先生提交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提议》。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0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