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翔新材: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9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的“研发课题投入”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研发课题所需款项,后续定期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等额款项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0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36.1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0,207,5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
费用人民币64,425,287.2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5,782,212.77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1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2]361Z0058号”《验资报告》。公司及子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根据《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万元) | 占比 |
一 | 建设投资 | 5,025.83 | 76.55% |
1 | 工程费用 | 4,786.50 | 72.90% |
1.1 | 建筑工程费 | 1,000.00 | 15.23% |
1.2 | 场地装修费 | 750.00 | 11.42% |
1.3 | 硬件设备购置费 | 3,036.50 | 46.25% |
2 | 预备费 | 239.33 | 3.65% |
二 | 研发课题投入 | 1,540.00 | 23.45% |
三 | 总投资 | 6,565.83 | 100.00% |
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研发课题投入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鉴于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研发课题投入的投资支出包含材料费、人员费用及其他制造费用等零散支出,该等费用若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直接支付,不利于募集资金的高效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研发课题投入具体研发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材料费、人
工费及制造费用支出发生频繁且零碎,若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直接支付该等费用就会出现大量小额零星支付的情况,不便于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和账户操作,因此为了提高管理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公司拟采取批量统一采购该类材料的策略。即在采购该类材料时先统一以自有资金支付,后续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领用情况进行分别归集与核算。
2.公司具体研发项目支出中包含相关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差旅费等人工费用。上述费用若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直接支付,会出现同一公司通过不同银行账户支付人工费用的情况,与公司员工的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差旅费等均由公司基本账户统一划转等实际情况不符。因此为了保证账目准确,提高管理效率,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募投项目的上述款项。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研发课题投入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公司财务部门根据研发项目发生的材料领用及相关人员工资、奖金及五险一金等人工费用情况,于每季度结束的次月初,按季汇总编制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清单。
2.置换相关款项时,公司财务部门以自有资金支付研发项目款项的清单编制《募集资金置换付款申请单》,再由研发项目责任部门确认、财务经理复核、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并经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同意后,于每季度结束的次月内将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款项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等额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存款账户。
3.公司应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自有资金存款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凭证编号等,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研发课题投入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进行监督,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研发课题投入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能够有效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提高运营管理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议情况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研发课题投入款项,后续定期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等额款项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研发课题投入款项,后续定期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等额款项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行为,能够保证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研发课题投入款项,后续定期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等额款项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行为,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研发课题投入款项,后续定期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等额款项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